南陽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關于印發《南陽市鄉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機關各單位、市管各企業和大中專院校,各人民團體,駐宛兩屬企事業單位:
《南陽市鄉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試行)》已經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實施。
2017年5月3日
第一條 為壓實鄉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主體責任,推動各項扶貧政策措施落實見效,根據市委、市政府研究意見,結合我市鄉鎮(街道)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工作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針對主要目標任務設置考核指標,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堅持客觀公正、縣級負責,統一考核內容和辦法,發揮縣區督促評價作用;堅持結果導向、獎罰分明,實行正向激勵,落實責任追究,促使鄉級黨委和政府履職盡責,改進工作,打贏脫貧攻堅戰。
第三條 考核內容包括五個方面,總分100分:
(一)精準識別率(占20分)。考核貧困人口識別的準確性、識別程序的規范性。
計分公式為:20×[1-(∣實際建檔立卡貧困戶數-核查符合貧困標準的貧困戶總數∣÷核查符合貧困標準的貧困戶總數 )]。其中,“∣∣”為絕對值。
(二)精準退出率(占20分)。考核脫貧人口退出的準確性、退出程序的規范性。
計分公式為:20× (建檔立卡系統中已標示退出且經核查退出準確的脫貧戶數÷建檔立卡系統中已標示退出的脫貧戶總數)。
(三)幫扶精準度(占20分)。計分公式為:20×(精準幫扶貧困戶數÷調查貧困戶總數)。
(四)群眾滿意度(占20分)。計分公式為:20×(貧困戶滿意戶數÷調查貧困戶總數)。
(五)檔卡資料規范率(占20分)。計分公式為:20×(檔卡資料規范貧困戶數÷調查貧困戶總數)。
第四條 對在省、市督查暗訪中發現問題的鄉鎮(街道),由考核組酌情扣分。
第五條 鄉級黨委和政府的扶貧成效考核工作由所在縣(區)黨委、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區)黨委、政府每季度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鄉鎮(街道)扶貧工作成效逐一進行考核。每次考核,從每個鄉鎮(街道)隨機抽取1個貧困村和1個非貧困村作為整群抽中的樣本(沒有貧困村的,隨機抽取兩個非貧困村作為樣本),逐戶進行核查,所抽兩村的精準識別率、精準退出率、幫扶精準度、群眾滿意度、檔卡資料規范率考核結果扣除因省市暗訪督查所減分值,作為該鄉鎮(街道)季度考評的最終得分。每季度結束后的3天內,各縣(區)黨委、政府對各鄉級黨委和政府扶貧工作成效考核結果按照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并上報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官莊工區、鴨河工區,每次考核,對各行政村進行考核排序,并參照本辦法第六條,由所在區黨工委、管委會進行處理)。
第六條 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各縣(區)黨委、政府每季度考核排序結果,對各縣(區)排序前三名的鄉鎮(街道)進行通報表揚,對排序倒數第二、第三名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排序最后一名的以及年度內累計兩次排序均處于倒數第二、第三名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凡是年度內累計兩次被誡勉談話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對該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
第七條 各縣(區)黨委、政府對本縣(區)鄉級黨委和政府扶貧工作成效考核工作考核結果負總責。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嚴格要求考核人員遵守考核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公道行事,確保考核結果具有公正性和公信力。凡是出現弄虛作假情況的,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嚴肅追究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參與考核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