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賦予立法權后首部獲批的地方性法規《南陽市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條例》將于6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出臺,是全市上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化環境保護、防治水污染、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我市環境保護法治建設的一件大事。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白河是南陽的“母親河”,是南陽人民賴以生存的重要水源,是支撐南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然而,伴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白河水系水環境受到不同程度損害,水質污染日趨加劇,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采取多種措施,大力開展保護“母親河”行動,綜合整治白河水系,全力遏制水環境惡化,取得明顯成效,但仍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進一步規范白河水系水環境管理行為,有效控制污染,保護白河水系水質,改善水環境質量,制定專門法規顯得十分必要、尤為迫切。
《條例》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就保護白河水系水環境的工作機制,政府、部門、社會等各方面的職責,白河水系水環境監督管理、違法責任追究等重點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是我市保護白河水系水環境的重要遵循。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依法加大對白河水系水環境的保護力度,不斷改善水質,努力開創水環境保護工作新局面。
一、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條例》法律關系廣泛,執法主體多元,社會普遍關切,尤其需要加大學習和宣傳力度。各級各單位要把學習、宣傳作為貫徹實施《條例》的前提和基礎,大力營造保護白河水系水環境的良好氛圍。
一是創新宣傳形式。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微信、微博等載體,大張旗鼓地宣傳《條例》。要結合《條例》的實施,集中開展宣傳日、宣傳周活動,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使這部法規走進千家萬戶,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會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
二是把握關鍵環節。針對市、縣(區)政府和行業監管部門,要重點宣傳其主體責任,強化其應當履行的職責,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監管和矯正等工作;針對管理相對人,要著重宣傳其依法應承擔的義務,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覺保護白河水系水環境;針對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廣泛動員其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引導其參與到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工作中來。
三是加強學習培訓。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培訓班等各種形式,組織廣大干部,特別是環保、水利、發改、公安、財政、住建、農業、林業、畜牧等行業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和法律工作者,認真學習掌握這部法規,培養保護水環境工作骨干,提高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工作法治化、專業化水平。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點
貫徹實施好《條例》是當前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工作的核心任務,要重點抓好三個方面。
一是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積極踐行以人為本、人水和諧的工作思路,堅持生產生活生態統籌、水域水量水質并重、預防保護治理齊抓,堅持以源頭治理為核心,堅持“治污水、護好水,保水質、降水耗,控源頭、管全程”的系統思維,完善應急預警體系,對威脅水質安全的重點污染源和風險源堅決及時予以整治、搬遷或關閉,推進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工作扎實開展。
二是創新舉措,全民參與。突出抓好以全面推行河長制為重點的水利改革,逐級落實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責任,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構建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全社會參與的治水模式,努力實現河湖水域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惡化,逐步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
三是依法行政,規范管理。要緊緊圍繞白河水系保護工作,積極開展專項執法活動,以違法排污、河道管理范圍內違章建設和非法采砂治理為重點,堅決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良好水事秩序。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徒法不足以自行”。市、縣(區)政府作為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要對保護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協調各相關單位認真落實責任,促進《條例》有效執行。
一是明確責任。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加強區域聯動和行業聯動,形成強大工作合力。要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任務分工,形成部門責任鏈條體系,將責任落細落小落實,推動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中的一些突出問題有效解決。
二是強化保障。市、縣(區)政府要將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保護規劃,確定保護目標,建立水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資金投入保障機制。要制定好實施方案,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形成上下協調的保護工作政策法規體系,為保護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嚴格獎懲。要建立常態化的目標管理和考核機制,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落實不力、推諉扯皮、失職瀆職導致白河水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