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6月1號,《南陽市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條例》正式實施,這部條例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規,《條例》以立法的名義保護南陽的母親河——白河。保護母親河,關乎你我他,亂倒垃圾、捕魚、游泳這些看似平常的行為,都有可能違反規定并被處以罰款。讓我們詳細了解一下這部法規。
白河水系干流按照水體功能劃分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城市用水區、排污控制區、過渡區、保留區和緩沖區。自白土崗水文站至溫涼河入河口上游500米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包括鴨河口水庫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白河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白河水系范圍包括南陽市行政區域內白河水系干流、主要支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等。市、縣(區)人民政府是白河水系水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對保護工作統一領導。在白河水系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利用暗管、采取稀釋、滲漏或者非法轉移等方式排放、傾倒廢水、廢液;違規從事采砂、取土、打井、采石、圍庫造地、填河造地等活動;違規引進和放生雜交種、選育種、外來種或者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從事電魚、炸魚、毒魚、地籠網魚等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活動。
根據《條例》規定,在城市用水區、排污控制區、過渡區、保留區、緩沖區兩岸各500米、主要支流兩岸各200米和水庫、湖泊興利水位線外200米范圍內,除遵守上述白河水系全線禁污規定外,還禁止以下行為:從事規模以下畜禽養殖造成污染的;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等生產生活垃圾;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還禁止下列行為:設置排污口;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擅自從事網箱養殖的活動;從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旅游、餐飲等活動。
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除遵守以上規定外,還禁止下列行為: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防汛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從事網箱養殖、圍汊養殖、旅游、游泳、垂釣、餐飲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條例》規定,在非漁業水域從事電魚、炸魚、毒魚、地籠網魚等破壞水生生物資源活動的,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規從事規模以下畜禽養殖造成污染或者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等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圍汊養殖、餐飲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活動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違規使用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宛都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