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朱某約情敵談判時,持匕首將其扎傷。目前,朱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新野警方刑拘。
4月20日19時許,新野縣公安局漢城派出所值班民警陳陽、張旭接到110指令:縣城健康路與人民路交叉口有人被刀扎傷,流血不止。接警后,值班民警陳陽、張旭迅速組織警力趕往現場,途經健康路時,民警發現路邊道牙上坐著一名手持匕首的男子,匕首上血跡斑斑。為避免出現意外情況,民警攜帶警械步行上前,保持距離,一面命令男子將匕首放下,一面向男子講解法律政策,督促其投案自首。同時安排民警保護現場,協助救治傷者。
經過數分鐘對峙,男子向民警喊道:“我不反抗!我跟你們回去把事情說清楚!”民警迅速上前將男子控制帶離。
經審訊和走訪調查得知,該男子為朱某,與受害人徐某的女朋友劉某發生感情糾紛。朱某帶著一把匕首,約受害人徐某談判。兩人見面后言語不和,繼而發生打斗,朱某掏出匕首對徐某連扎數刀,致使徐某受傷倒地。
(記者 范志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