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 曹蕊 通訊員 趙海云)7月20日,記者從南陽市醫療保險中心獲悉,2016年我市全日制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個人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調整至90元。各地在征收2016年度學生、兒童基本醫療保險費時,需按新標準執行。其中,屬于非全日制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個人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為80元。
其他城鎮居民個人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標準不變,還是140元。同時,南陽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費從基金中劃撥,個人不需另行繳費。
本報訊(見習記者 曹蕊 通訊員 趙海云)7月20日,記者從南陽市醫療保險中心獲悉,2016年我市全日制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個人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調整至90元。各地在征收2016年度學生、兒童基本醫療保險費時,需按新標準執行。其中,屬于非全日制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個人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為80元。
其他城鎮居民個人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標準不變,還是140元。同時,南陽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費從基金中劃撥,個人不需另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