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發展,高層住宅越來越多,市民與物業公司打交道也愈加頻繁。而物業作為一個與家庭相關的服務類行業,其繁多的收費項目讓很多業主摸不著頭腦。近日,就有不少小區的業主致電本報,訴說自己小區的物業收費情況,表達自己的疑惑。
本報記者 趙洋
同住一小區 電費倆標準
“同一個小區,電費咋就不一樣呢?”昨日,市民張先生致電本報,稱自己是城區建設東路某小區的業主,該小區6、7號樓的電費必須到小區物業處繳納,電價為0.68元/度,而小區內其他幾幢樓則可以自己去銀行繳電費,價格為政府定價的0.56元/度。
家住光武路一小區的梁先生稱,所住小區是物業代收電費,原本0.56元/度的電費,物業要收0.69元/度。“小區電費收費標準是什么,咋計算?”梁先生表達了疑問。
同是物業費 收費差距大
“我們小區里是三級資質的物業公司,收費卻跟不少一級資質的物業公司一樣高,不知道收費標準跟物業資質是否有關?”家住工業北路某小區的市民來電稱,他所住小區收取物業費是按照每平方米1.15元加每平方米0.3元的公攤費,共1.45元每平方米。
“不說水電費等,我所住小區的物業費為每平方米1.1元,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標準收的?”網友安先生通過微信平臺稱,不同小區物業費一平方米能相差三四毛錢。
裝修保證金 到期不退還
在向物業繳納裝修保證金時很多業主也生了悶氣。“當時說好一個月退還,但一直到裝修完兩個多月,才把錢退還給我。”市民李女士家住獨山大道某小區,裝修新房時繳納了3000元裝修保證金,而物業開具的收據上只寫明金額,歸還時間與歸還條件則是口頭約定。誰知到了約定的期限,物業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推脫。“有一次還說保證金不退了,以后當水電費扣。”李女士生氣地說,后來在她的堅持下,物業答應盡快把保證金退了。
還有不少市民反映,自己所住小區裝修保證金過高,不知是按照什么標準收取。此外,還有一些市民稱自己新買的房子,不交裝修保證金,物業方就不給鑰匙。
繳費項目多 誰人能說清
“前幾天物業讓交房產證代辦費500元。”家住光武路某小區的市民王先生稱,他雖然交了房產證代辦費,但還是覺得業主花大價錢買了開發商的房子,開發商就應該把購房憑證辦好交給業主,不該再向業主收取代辦費用。
“有些收費你想都想不到。”業主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所住的新建小區出入需要辦理臨時出入證,掏了5元錢的工本費,一看只是一張填寫了信息的紙,居然還要收取押金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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