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陳杰超)近日,市城管委辦公室下發通知,確定臥龍區、宛城區、高新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政府(管委會)是本轄區建筑垃圾管理的責任主體。
按照這一規定,今后四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負責本區域從事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的資格審查與認定;按照有關標準征收建筑垃圾處理費;建設并管理轄區建筑垃圾臨時中轉堆放點;依法對建筑垃圾處置過程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通知同時明確,市城管局(環衛處)是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工作職責包括:負責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日常管理的監督與指導;各區建筑垃圾相關審批審核資料的備案;建筑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開展跨區域建筑垃圾聯合執法活動。
為加強建筑垃圾全程監管,通知也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責任。其中,住建部門負責建筑垃圾的源頭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加強對市區建設工地的監督檢查。監督施工工地施工前必須設置實體封閉圍擋,散體物料進行苫蓋;工地出入口必須實施硬化并配有符合要求的車輛沖洗設施,運送建筑垃圾及物料車輛必須租用經核準的運輸企業,杜絕車輛未經覆蓋或帶泥上路現象。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建筑垃圾運輸單位的道路運輸資格進行審查,加大建筑垃圾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培訓,加強建筑垃圾車輛無證運輸、超載運輸或未采取密閉覆蓋措施出現遺撒現象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運輸時段、運輸路線的審查、備案,并依法查處運輸車輛不按規定路線和時間(晚10時至次日6時為準運時段)行駛、無大型貨車通行證、無牌、套牌、涂抹車牌、拼裝車等違法違規行為。環保部門加大對本級審批的建設項目、開發項目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的跟蹤監控;加強建設工地噪聲污染、防塵污染的執法工作。物價、規劃、國土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關工作。
據了解,我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管理歷經三個階段。2011年出臺管理辦法,實施特許經營;農運會期間,中心城區拆建力度較大,部分轄區建筑垃圾開始自行處理;此次出臺辦法,強化屬地職責,細化了各執法部門的監管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