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桑婷
3月22日下午,因車禍受傷在家中休養的申請執行人付某坐在病床上,手握著8032元執行款,對上門送錢的桐柏縣法院執行法官們說:“這個案件讓法院的同志做了很多工作,我心里十分感激和欣慰,今天還特地幫我把錢送到家里來,謝謝你們的體貼和關懷!謝謝法官同志!”
俗話說,“屋漏偏逢連陰雨”,這個案件的過程說起來十分曲折:2013年9月,付某和楊某在桐柏縣城關鎮街道上發生矛盾,兩人相互爭執中,楊某突然沖上去對付某進行毆打,致使付某受傷,2014年11月該案件經桐柏縣法院審理,依法判決楊某賠償付某各項損失共計8032元。
因被執行人楊某未按時支付賠償款, 2015年7月申請執行人付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局副局長徐偉、干警夏俊亭在進行查控財產線索期間,被執行人楊某卻因尋釁滋事被依法逮捕。桐柏縣法院經過審理后,依法判決被執行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楊某從2015年2月開始服刑,無財產可供執行,在這種情形下,申請人付某同意被執行人楊某出獄后再恢復執行,法院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此后,徐偉一直關注被執行人楊某的情形,到2016年8月份楊某刑滿釋放后便立即恢復執行程序,上門尋找時,楊某卻藏匿起來,有時干脆躲到外地與親戚朋友都斷絕了聯系。干警們根據各種線索在城區、鄉鎮四處尋找,并嚴密查控其財產信息,不放棄一絲希望,竟查找到了被執行人的一筆存款,終于在今年年初成功凍結并扣劃該筆執行款。楊某帶著親戚們來到法院大吵大鬧,并以身體有病死在法院、跳樓自殺等語言威脅。徐偉義正詞嚴地告知他們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對他們講解法律知識,在長達數天的溝通和交涉后,楊某才表示服從法院的執行措施。
至此,該起案件成功執結。在通知申請人付某這個消息時,得知她前不久因為被電動車撞傷臥床治療,正是需要用錢的時候,于是干警們火速前往,把這筆得來不易的執行款送到她的病床前。(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