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廣播網訊
今年南陽市的市場主體年報工作已經從年初開始,到6月30日截止,沒有按時公示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
南陽市工商局企業信用信息監督管理科科長周鵬解釋說,企業年報公示是《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企業法定義務,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自2014年10月1日施行,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確立了企業信息公示制度,他主要是用來促進企業誠信自律,擴大社會監督,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周鵬說凡是2016年12月31日前在南陽市各級工商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均應當報送2016年度報告:“一是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企業信息填報’;二是企業需用聯絡員手機短信驗證登錄;三是按要求填寫公示內容后,保存并公示。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選擇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填報步驟與企業一樣。對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部門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6月30號以后系統自動停止,系統自動產生名單,就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
(南陽電臺記者王雅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