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廣告用語
交流學習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李揚 徐海龍 高超)1月12日下午,市工商局專業分局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工作人員走進宏邦集團旗下8家汽車4S店開展行政指導,并向4S店廣大員工普及新廣告法相關知識。
認真檢查工作人員分別來到宏邦集團旗下華發廣本4S店、宏運廣本4S店、信誠傳祺4S店、祺祥傳祺4S店、萬通別克4S店、宏菱三菱4S店、達昌JEEP4S店、贏嘉奧迪4S店等8家汽車4S店,對各店展廳、售后服務區等區域廣告展板、彩頁等宣傳標語的內容和表達方式進行了詳細指導。市工商局專業分局工作人員牛智勇在指導過程中說:“根據新廣告法要求,諸如最、極致等極限用語不得出現在廣告宣傳標語中,否則根據相關規定,商家會受到相應處罰。”
學習新廣告法隨后,市工商局專業分局工作人員牛智勇和楊厚忠為宏邦集團的廣大員工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課,詳細向大家介紹了新廣告法禁用詞匯以及汽車銷售過程中違反新廣告法規定的典型案例等。大家邊聽邊記,并現場展開討論交流。
宏邦集團行政副總張光權說:“此次行政指導,使廣大員工受益匪淺,我們將按照相關法律要求,立即對各店內的廣告宣傳標語進行對照檢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加強對員工的法律常識培訓,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多措并舉,以切實行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