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曼
“打退堂鼓”的來歷
打退堂鼓原指皇權官吏審案時,堂役擊堂鼓三聲,三班衙役兩廂伺立,齊聲高叫“升堂”,退堂時也擊鼓三聲,叫作“退堂鼓”。
“退堂鼓”原意是指官員審案結束之后,可以下堂休息,后來成為日常生活用語,含義卻變成做事中途退縮,可見衙門文化的影響。此語出自元代關漢卿《竇娥冤》第二折:“左右,打散堂鼓,將馬來,回私宅去也!
“明鏡高懸”的來歷
在舊時衙門的公堂上,常掛有“明鏡高懸”的匾額,其意在于標榜公正無私、清正廉潔、斷案精詳。
據漢朝劉歆著《西京雜記》記載,公元前206年,秦朝滅亡,劉邦進入咸陽宮,看到無數珍寶中有一方鏡,人直來照之,影則倒見,以手捫心而來,則見胃腸五臟,人有疾病在內,則知病之所在,如宮人有邪心,則膽張心動。秦始皇常以此鏡照宮人,膽張心動者殺之。因此鏡出自秦地,故又稱為“秦鏡”。又因此鏡功能奇特,故人們又用來比喻那些明辨是非、判案公正的法官。
后來,無論是清官,還是貪官,為了標榜自己“公正無私、清正廉潔、斷案精詳”都在公堂上掛起了“秦鏡高懸”的匾額。隨后逐漸變為更通俗的“明鏡高懸”了,直至清末。
“三尺法桌”的由來
在舊時衙門的公堂上,都放有一張桌案,上放文房四寶及捕簽、刑簽、驚堂木等審案所需之物,俗稱“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其實,這桌案也并非三尺長(太短),也非三尺寬(太寬)。那么,公堂上的桌案為什么要稱為“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呢?
古代文字都是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法律代稱為“三尺法”,簡稱“三尺”!妒酚洝た崂袅袀鳌罚骸熬秊樘熳記Q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裴 集解引《漢書音義》:“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 宋代王應麟 《困學紀聞》:“《鹽鐵論》乃云:‘二尺四寸之律!沤褚灰病Iw律書以二尺四寸簡,舉其大數,謂之三尺!薄睹魇贰さ澡巶鳌罚骸安缓先叻,何以信天下。”
除了上述典故之外,內鄉縣衙還有許多有趣的典故,它們或褒或貶,或揭示一個真理,或反映一段歷史。今天,雖然這些典故與我們的生活漸漸遠離,但作為衙門文化中的一朵奇葩,仍閃耀著智慧的光芒。(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