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2月4日新媒體專電(記者馬意翀)近日,在河南做生意的常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兒,剛在銀行取完錢的他,慌忙間在柜臺里落下來的一萬元。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常先生剛離開銀行,一萬元錢竟在銀行被另外一名“黑衣”男子拿走。

  情急之下,常先生希望自己調取視頻監控錄像查看究竟,但銀行表示監控錄像只能依規由公安等機構調取。而當常先生到轄區派出所時,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該事件屬于自己“遺失”,不具備立案條件。

  事發銀行監控探頭密布

  記者在事發的中國農業銀行鄭州二七萬達分理處看到,這里緊鄰鄭州市二七區長江路街道辦事處,門前停車場頗為擁擠,人流量較大。

  記者注意到,在銀行大堂內外安裝有多個攝像頭,從不同角度全方位覆蓋了銀行內的所有范圍。“我從銀行取錢出來,當時慌慌張張沒數錢,將錢裝進包里就出門了。剛離開銀行大概200多米,我在車上查錢數是5萬少了1萬,包也沒破,車上也沒有,我就趕緊回農業銀行去找。”

  常先生表示,當他再次趕到銀行發現柜臺里面的一萬元錢已經沒了。當時農業銀行工作人員積極配合,立即在銀行調取多個攝像頭的監控。

  “等了大概20多分鐘,銀行工作人員說看了錄像,你的錢是忘在這里了,但是在槽子里被下一位顧客拿走了,那個人也沒有辦業務,沒有留下什么信息,就這樣走了,要不你報警吧。”

  常先生表示,希望能看一看當時的監控視頻,被所在農業銀行拒絕了,銀行表示這涉及到銀行客戶隱私信息,按銀行制度規定必須請公安人員調取監控錄像才行。

  找尋神秘“黑衣男子”緣何處處碰壁

  “銀行的錢是一次性給的,當時負責的柜員把錢一次放在槽子里面,根據監控錄像信息當時常先生‘拿完’扭頭就走了。這時‘黑衣男子’過來了……”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中原支行副行長王新玲向記者講述了事發經過。

  據錄像顯示,這名拿走常先生一萬元錢的“黑衣男子”,年齡有四五十歲左右。當時走入銀行時,曾經在銀行大門口的“叫號機”上刷了一下卡,不過“叫號機”并未出號,隨后“黑衣男子”在沒有刷卡情況下,再次拿到一張號。

  據銀行工作人員介紹,“叫號機”在功能設計上只有VIP客戶才需要刷卡,其他菜單正常情況點一下菜單就能自動出號。

  “常先生辦好業務離開,因為電腦連線不好,我們柜員在里面彎腰調試設備,柜員抬起身時候,‘黑衣男子’已經坐在窗口,但并不輪到他的號。”銀行工作人員看監控錄像后表示,當時黑衣男子后面來了一名客戶提出異議了。“因為后面的客戶才是下一個號。這名‘黑衣男子’就沒辦業務,直接拿走槽里面的一萬元錢就離開了。”

  據了解,事發后常先生曾來到轄區派出所反映情況,希望能在民警幫忙幫助下自己調取監控錄像,但值班工作人員表示,上述情況屬于遺失不是案件,不歸公安機關職責范圍。

  以便民利民為最高原則打破內部制度“門檻兒”

  涉事農行負責人告訴記者,常先生資金損失的心情他們十分理解,銀行、轄區公安機關在制度許可范圍內都在盡力。他們也希望能盡快找到該“黑衣男子”下落。

  “派出所不立案我們也知道,相關視頻我們早已經刻錄好光盤,隨時可以提供給公安機關,不過我們銀行保護客戶隱私的底線沒法突破,無法向常先生個人提供視頻信息。”農行二七萬達負責人告訴記者。

  浙江省金融法學會常務理事程學林律師表示,本案件符合刑法第270條侵占罪構成要件,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遺忘物占為己有的情形。侵占罪的起點數額司法解釋標準為1萬元,部分地方立案標準為5000元。此案滿足侵占罪數額較大的起點,公安機關應予立案,銀行也應該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辦案,早日為常先生找回遺失的錢財。

  安徽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開玉認為,新形勢下政府部門應該改善工作方法,提升服務效果、解民難;改進工作手段,提升服務效率、便民事。

  他認為,盡管銀行、公安機關表面上都在“履職”,但作為服務大眾的“窗口”,解決百姓困難更需要的是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親自“下廚”,切實解民難、暖民心,主動“沉下去”打破各自行規的“制度藩籬”,多為遇到困難的群眾辦實事,幫助常先生盡快找到丟失的錢財,將溫暖帶給客戶。

  “常先生今后也應當要注意在銀行這種金融機構辦事時,保證‘鈔票當面點清’等基本行業規范,在尋求幫助時一定要態度誠懇,雙方共同努力把事情弄明白。”王開玉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