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付栓 通訊員 馮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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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起離奇的案件,一名男子在殺死一廢品收購站的老板后,一個小時后被一輛半掛貨車撞死;這又是一起有爭議的案件,事后兇手家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金50余萬元,那么被害者家屬能否由這筆錢獲得相應的賠償呢?雙方在案發后所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呢?5月31日,內鄉縣法院對這起離奇又有爭議的案件作出判決,把賠償款中的11萬余元支付被害者家屬。
離奇:殺人之后兇手遇車禍身亡
“快報警啊,殺人了!”2014年12月6日凌晨4點多鐘,一陣喊叫聲,打破了寂靜的黑夜。很快,警察趕到現場,經現場勘查,死者為內鄉縣城關鎮某廢品收購站老板王某陽。同時,在廢品收購站的大門外,找到了一個帶血的酒瓶、一把帶血菜刀和一輛兩輪摩托車。
就在警察勘查殺人現場的時候,凌晨4時50分左右,在離該廢品收購站不遠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被一輛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撞死在路上,肇事車趁著夜色急馳而去。經對死者辨認,是該廢品收購站職工王某銀。深更半夜,王某陽為什么出現在路上?
仔細觀看該廢品收購站院內的監控視頻,警方發現凌晨3時58分,一個男子趁著夜色,進入王某陽的房內。七八分鐘后,該男子從房里走了出來。隨后,警察對酒瓶、菜刀上的血跡進行鑒定,與王某陽的血型吻合。又對王某銀褲腿上的血跡進行鑒定,也與王某陽的血型吻合。兇案現場那輛兩輪摩托車,也是王某銀的。
據此,警方認定,王某銀是殺死王某陽的犯罪嫌疑人。
是誰駕車撞死了王某銀?內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正在順線查找肇事車輛時,12月9日,平頂山市葉縣鄧李鄉的楊某,在親屬的陪同下到該大隊投案。
進展:兇手家屬獲賠50余萬元
原來,楊某是平頂山市一物流公司的貨車司機。2014年12月5日下午,楊某和孫某一起駕駛一輛重型倉柵式半掛車,從陜西往湖北送煤。6日凌晨4時46分,楊某駕車由北向南,行駛到老S249線內鄉縣大橋鄉后崗堰莊路口處,看到一個人在路上行走。他趕緊剎車,并向右邊打方向,接著又開車離去。誰知就是這個操作,讓他撞死了王某銀。
經認定,楊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未確保安全,事故發生后駕車駛離現場,應負事故全部責任,王某銀無責任。2016年2月3日,法院經對該案審理,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事故發生后,王某銀的母親、妻子、女兒、兒子,將楊某、平頂山市某物流公司以及財產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790361元。最終,法院判決財產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范圍內,賠付王某銀母親馬某、妻子王嬋等因王某銀死亡的各項損失共計541234.8元,其中死亡賠償金447960.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