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陽網

  市民反映:幾次見面的對象僅約會10多分鐘就匆匆離去,懷疑遇到“婚托”

  工商部門:“婚托”的認定存在難度,找婚介機構時要多考察,謹防被忽悠

  李女士在婚介所交了1000元中介費,但幾次見面的對象僅約會10多分鐘就匆匆離去,她懷疑遇到了“婚托”。不滿婚介所服務質量的李女士向工商部門投訴。3月13日,經市工商局文峰分局中華路工商所調解,該婚介所雖不同意退還中介費,但表示愿意繼續為李女士介紹其他人員。

  今年1月中旬,30歲的李女士接到我市一家婚介所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電話中,這位工作人員稱李女士條件非常好,也符合眾多優秀男性的擇偶要求,并承諾給李女士介紹到滿意的對象。

  隨即,李女士來到位于萬達廣場二樓的這家婚介所,與婚介所簽訂了一份婚介委托協議。該協議中規定:婚介所為消費者提供3次介紹對象的服務,服務費共計1000元。

  協議簽訂后,當天下午,婚介所就為李女士介紹了一位男性,約定見面后,只是簡單地交談了幾句話,該男性就以“家中有事”為由匆匆離開。

  次日,婚介所連續為李女士安排了兩名男性,但從見面到離開,前后也只有短短10幾分鐘的時間,雙方互留電話后,兩名男性就匆匆離開,之后再無音信。而隨后的一段時間里,婚介所也沒有作任何后續跟蹤。

  李女士說,通過這次的服務,她覺得婚介所有點兒不負責任、敷衍了事,不像是認真介紹對象,介紹的人簡直就像是“婚托”,而之后的一件事更讓李女士失去對這家婚介所的基本信任。有一次,李女士外出時正好碰到上次見面的那位男士,看見他與一名女性關系密切,這讓她更加懷疑婚介所提供的為“婚托”。經過考慮之后,李女士來到中華路工商所投訴婚介所不誠信,要求婚介所退還中介費。

  工商人員找到這家婚介所,該婚介所證實,李女士確實在他們婚介所登記報名,但對于李女士提出的退款要求,該負責人明確表示不同意,堅稱婚介所并未雇用“婚托”。

  該負責人介紹,根據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約定婚介所要為消費者提供3次介紹對象的服務,服務費共計1000元,現在婚介所提供的服務已超過3次,所以,婚介所不能滿足李女士的退款要求。

  昨日,經工商人員多次調解,該婚介所雖不同意退還李女士中介費,但表示愿意繼續為其介紹其他人員。

  據工商人員介紹,此類“快餐式交往”消費投訴較為常見,很多消費者稱婚介所收了費用后,安排約見的絕大部分屬于“見一次就杳無音信”的對象,懷疑婚介所提供的為“婚托”。

  工商人員表示,“婚托”的認定存在難度,需要綜合多種情況分析。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婚介服務時,要認清自己的真正需求,找婚介機構時要多考察,謹防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