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許昌市紀委監察委8月30日消息:日前,許昌市紀委監察委對魏都區政協原副主席葉可(副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葉可違反政治紀律,藏匿、轉移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隱瞞家庭財產;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所送禮金、禮品、消費卡等財物;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許昌市紀委監察委在通報中稱,葉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紀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市紀委監察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葉可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