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黃芳 張???nbsp;

  9月5日早上,一位年邁的老人從開封縣來到中牟縣法院執行局,在替兒子劉某還完所剩的3萬元執行款后,急切地請求解除對劉某的拘留。

  今年已經40歲的劉某,2013年6月曾因急用錢向翟某借款11萬元,約定3個月后還錢,并簽有借條。

  然而三年過去,劉某不但沒有還錢,人也去了外地,不見蹤影。直到2016年9月,翟某得知劉某回到開封縣,而且做著門業生意,再次找到劉某索要欠款的時候,翟某失望而歸,劉某甚至不承認曾經借錢這回事。

  2016年10月,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翟某將劉某起訴至法院,然而法院判決劉某還款的文書生效后,劉某依然未能履行還款義務。

  2017年8月,翟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7年10月,中牟法院兩名執行干警前往開封縣,在快到劉某工作的店鋪時,得到消息的劉某沖出大門跑了出去,由于路上行人較多,執行干警們在追了十多分鐘后,劉某還是逃走了。

  再返回其工作的店中調查,店鋪經營和注冊的信息均不在劉某名下。這次之后,該店鋪關閉,劉某又一次失去消息。

  直到今年9月,執行干警得到消息,劉某經常出現在開封市一家大型門業批發市場。根據僅有的一些信息,帶著申請人的期望,9月3日,在中牟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的指揮下,3名執行干警再次前往開封。

  這家批發市場占地200多畝,要找到被執行人劉某可謂是大海撈針。然而執行干警們經過兩個多小時的逐店調查,最終在市場其中的一間店鋪找到劉某,劉某再也沒有機會逃跑,被執行干警帶上警車,果斷采取了拘留措施。

  知道自己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的嚴重后果后,劉某在送往醫院體檢的路上就開始不斷聯系家人送錢。當天其家人向其轉帳8萬元,在拘留所里住了一晚,第二天其父親又將剩余的3萬元送到法院,案件終于得以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