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凌晨1時許,社旗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舉報,報警人稱在社旗縣苗店鎮道路上,其攔截到一個醉駕人員,要求處警處理。苗店鎮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一臺白色小型汽車攔截在另一臺灰色小型汽車前面。滿身酒味的報警人見到民警后,指著被攔截的駕駛人說“他喝酒開車,我要不攔住,他就跑了”。令民警意外的是,被攔截的駕駛人立即補充道“我倆一場喝的,你也跑不了”。
經查證,社旗縣駕駛人馬某、曹某系生意伙伴,當晚二人在苗店鎮同場飲酒,因生意糾紛言語不和,曹某先行駕車離開回家。之后,駕駛人馬某駕車追趕曹某,把曹某攔截在省道239線苗店街路邊。馬某以曹某酒駕為由,撥打110報警。

駕駛人馬某、曹某對自己的酒駕事實,供認不諱。經血醇檢測,馬某顯示為65.24mg/100ml、曹某顯示為 173.15mg/100ml。
目前,馬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以駕駛證暫扣、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曹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依法刑事拘留,羈押于社旗縣看守所。
來源:南陽交警權威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