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非營運車輛非法載客
車輛被依法暫扣后
拒不接受處罰
竟然在執法單位樓頂
以跳樓來要挾執法人員
10月11日12時32分,衛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鹿邑縣交通運輸局院內樓頂有人要跳樓。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到達現場。
經了解:當日,交通局交通運輸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北關中心汽車站執法時發現,多次查處、教育過的韓某某又駕駛電動四輪車進行非法載客,嚴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并存在安全隱患,遂依法暫扣了韓某某的車輛。
從交通局交通運輸執法大隊提供的執法記錄儀中可以看到,在被查處時,韓某某表現的十分配合,對車輛被暫扣的處罰決定沒有表示異議。

然而,在當天的12時左右,韓某某卻利用交通局工作人員下班休息時間,爬上該局辦公樓樓頂,以跳樓的方式來威脅工作人員,索要其電動四輪車。交通局工作人員在長時間勸說無效后報警。

民警到達現場后,該男子情緒非常激動,不準任何人靠近辦公樓。后經處警民警多方勸說,該男子情緒穩定,被安全帶下樓。
經詢問,韓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涉嫌擾亂單位秩序,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目前,韓某某已被鹿邑縣公安局依法拘留。
非營運車輛進行非法載客是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交通條例》和《鹿邑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鹿邑縣城區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鹿邑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