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女子都離婚了 還騙其前公公10萬元 最終認錯還款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孫悅

  一女子都離婚了,還騙其前公公10萬元,謊稱,她們要為女兒買房。今天,記者獲悉,鞏義市法院執行干警時懷飛,已平息了這樁家務事。女子和前公公達成調解,先還5萬元,剩余的一周內還清。

  事件的起因是2005年1月21日,申請人雷某洲的兒子雷某勇和被執行人閆某登記結婚,婚后有一女兒。后由于個人原因于2013年6月19日離婚,女兒由閆某撫養。

  2017年11月,被執行人閆某隱瞞自己與其兒子離婚的事實,向雷某勇父母索要十萬元,稱兩人共同出資為女兒買房。雷某父親不顧自己身患殘疾臥床在家的現狀,和妻子商量后拿出了10萬元。

  收到錢后,閆某以沒有合適的房源為由,一直沒有購買房屋。

  兩位老人已年邁,需要這些錢來維持生計,申請人雷某洲不滿前媳婦的錯誤行徑,故提起訴訟。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閆某被傳喚至執行局。念其帶著年幼的孩子,執行干警認真對其釋法明理,申請執行方也愿意做出讓步,共同協商后達成一致:閆某當天先還一部分,同時寬限一周時間,再還其余部分。

  當天,閆某就交出5萬元執行款并表示后續款項會陸續還上,出具結案證明一份,案件得以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