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暢通新鄉縣

  2019年1月11日18時30分許,張小明(化名)騎著兩輪電動自行車載著自己伙伴張小華(化名)一起下學回家,他們沿著新鄉縣的冀興路由東向西行駛,當行徑胡韋線路口時,一輛由南向北的面包車突然橫穿過來,撞到了電動車的尾部,電動車瞬間翻倒,兩名少年摔倒在地上,乘車人張小華(化名)當場死亡,騎車人張小明(化名)受傷。

以上事故案例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未成年人和電動車的交通安全問題已不容忽視!以上事故案例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未成年人和電動車的交通安全問題已不容忽視!

  交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騎自行車,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騎電動車,更不能騎電動車載人行駛,希望家長一定要為孩子的安全著想,盡量讓孩子坐公交車或護送上下學為好,不能為方便孩子而縱容孩子違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