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眼癌去世女童家屬訴陳嵐名譽侵權開庭,雙方均不接受調解

  眼癌去世女童家屬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昨日開庭,庭審當天,記者從現場獲悉,雙方均表示不愿意接受調解。

  眼癌去世女童家屬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昨日開庭。

  2019年8月14日上午9時,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閔行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王太友、楊美芹訴被告陳嵐名譽權糾紛一案。上海閔行法院組成7人合議庭審理此案。

  庭審當天,記者從現場獲悉,雙方均表示不愿意接受調解。

  在當天的庭審當中,兩原告訴稱,被告作為資深公益人士,在未核實事實的情況下,通過微博發表不實言論、泄露原告實際住址,并誤導網友對兩原告進行負面評價,致使兩原告名譽受到嚴重貶損。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賠償原告楊美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等。

  被告辯稱,不同意兩原告的訴訟請求。其并無貶損兩原告的主觀惡意,在微博上發表的言論均有信息來源,對于女童疑似死亡的信息也有其來源,確認后已刪除并公開道歉。其從未泄露過任何原告個人信息,并不構成侵權。原告方主張的醫療費用、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等缺乏事實依據。此外,對原告王太友主體資格提出異議。

  雙方當事人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庭審。庭審中,合議庭結合原被告訴辯稱意見,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名譽侵權的構成要件等方面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對該案件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等方面充分發表了意見。

  閔行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督員等參與旁聽。截至當天下午17時,庭審仍在繼續。

  此前報道:眼癌去世女童家屬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 該案8月14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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