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眼癌去世女童的母親被指詐捐”一事有了新進展。

  日前,女童家人將曾在微博上指責其詐捐的微博大V、作家陳嵐告上了法庭。

  8月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王鳳雅案件的代理律師施曉俊處獲悉,接法院通知,王鳳雅家人起訴微博大V作家陳嵐侵犯名譽權的案件,定于8月14日上午9時,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本部開庭。

  隨后,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獲悉,該案確實將于8月14日上午9時在該院開庭審理。

  另據其它媒體此前消息透露,王鳳雅家人的訴訟請求包括判令被告陳嵐在河南、上海等多家報紙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其實名微博上公開置頂道歉聲明,并且置頂不少于兩個月時間;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萬元、醫療損失3130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等。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9月,2歲半的女童小鳳雅開始“眼睛疼痛”,10月底被確診患視網膜母細胞瘤,為了給孩子治病,家屬通過水滴籌發起兩次網絡籌款。從2018年4月起,有志愿者和一些公眾號在網上稱,其父母在利用孩子病情籌款后選擇放棄治療。直至2018年5月4日,小鳳雅不幸離世,不少網友仍質疑其家人詐捐,并用善款給兒子治療兔唇。

  在此前后,作家陳嵐在其微博上數次發表言論,指責王鳳雅家屬不積極治療王鳳雅,有詐捐嫌疑。直至2018年5月27日,作家陳嵐曾發表微博,表示向王鳳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鎮干部等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但同時在道歉的微博中表示,從未轉發和發布過“募捐額15萬數字”以及“挪用募款”這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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