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發生輕微事故,男子被扣12分行政拘留15日,這教訓可得記住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萌友 劉珺/文圖

  雖然只是在高速上發生一起輕微事故,但因為事故發生后,肇事司機“并未當回事”而是繼續駕車駛離了事故現場。雖然此次交通事故損失不大,但如今該肇事車由于肇事逃逸,該車司機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罰款2000元和駕駛證記12分的嚴厲處罰。

  據悉,事情發生在10月11日凌晨0點30分,河南省高速總隊一支隊接到邢先生報警稱,他駕駛豫A8J***轎車行駛至鄭州機場高速10公里東半幅時,被一輛轎車從左后方追尾碰撞后,肇事轎車加速逃逸。

  接警后,河南省高速總隊一支隊事故一大隊負責人張宏暉帶領民警黃鋒、趙鵬連夜對事故情況展開調查。經過民警通過對被撞車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和機場高速公路監控卡口信息的查證和比對,10月11日早上6時,警方鎖定了豫A2S***轎車為肇事逃逸車輛,一王姓男子為肇事司機。

  據肇事司機王某交代,事發時,他突然感覺自己的轎車猛的一震,好像輾壓到了什么東西,但當時他沒有太在意,就繼續駕車駛離了事發現場。

  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駕車逃逸,肇事司機王某對此事故負全部責任,除承擔事故另一方的車輛維修費用外,目前,王某已被高速交警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2000元和駕駛證記12分的嚴厲處罰。

  辦案民警黃鋒介紹,像這樣責任明確的輕微交通事故,如果發生事故后選擇報警處理,事故的責任方最多承擔對方不到兩千元的車輛維修費用。但是,就本案而言,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駕車逃逸,肇事司機王某所承擔的法律后果明顯加重,也更加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