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陽一男子酒駕無牌摩托被扣37分 向交警求情:留2分唄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見習記者 劉旭/文視頻 記者 張霓/剪輯

  10月3日,南陽市唐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路口例行檢查時,發現一男子駕駛摩托車未懸掛號牌,經過檢測,駕駛員張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0毫克,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最終駕駛證被記37分,期間向交警求情留2分。

  按照規定,該男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扣12分,駕駛無牌機動車上路行駛扣12分,駕駛證準假不符扣12分,未攜帶駕駛證扣1分。在與交警交談中,駕駛員張某向交警乞求別把分扣完,留2分。最終張某簽下處罰決定書,駕駛證記37分并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

  據了解,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算酒后駕駛,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在此提醒廣大車友遵守法律法規,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