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大河彩立方
原標題:《今起河南人身損害統一賠償標準》
[大河財立方消息]11月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關于進一步推進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統一城鄉標準試點工作的意見(試行)》。

意見規定,進一步推進試點工作意見的主要內容是擴大案件范圍,從前期試點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三種類型案件,擴大為全部人身損害賠償類民事糾紛案件。
今天發布的意見施行后,全省法院人身損害賠償類民事糾紛案件中涉及到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均不再區分城鄉標準,統一以城鎮居民標準為計算基數。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進一步推進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統一城鄉標準試點工作的意見(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推進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好地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充分維護受害人的權益,結合全省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全省法院人身損害賠償類民事糾紛案件,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
二、本意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意見施行之日尚未審結的一審案件,適用本意見。本意見施行之日一審已經審結又進入二審程序的案件以及適用審判監督程序的再審案件,不適用本意見。
三、本意見施行后,法律、司法解釋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