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7天沒法算工傷

  趙某的代理人表示,腦干出血的醫學原因有天氣寒冷、不良嗜好、過度勞累、高血壓。“死者沒有高血壓,不抽煙、喝酒,沒有不良嗜好,事發時是5月1日,天氣不寒冷,通過排除法可知死者是因為過勞造成的死亡。”代理人說。

  法庭上,趙某提交了丈夫章某在公司時的監控錄像。

  錄像顯示,去年5月1日早上8點35分左右,身穿白色襯衫的章某來到空無一人的公司,并坐在電腦前。

  趙某回憶稱,當天下午2點18分,章某給身在天津家中的她打電話說:“我不舒服,快來救救我。”之后,自己給丈夫連續打了七八個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監控錄像顯示,去年5月1日下午2點20分左右,章某已經斜著身子歪坐在靠背椅上。直到當天下午4點46分,一名身穿工作服的快遞出現,見狀當即拿起手機撥打電話,隨后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趙某對記者說,丈夫被搶救7天后死亡,但法律規定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才能被認定為工傷,因此,她無法為丈夫申請工傷鑒定,只能以被告公司侵犯章某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被告

  代理人讓法官看監控

  被告代理人表示,意諾佳公司的上班時間是上午9點到晚上6點,中午休息1個半小時,“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律規定的八小時,也不存在加班加點的情況。”

  代理人認為,章某死亡是因其自身原因,與公司無關。公司曾為章某付醫藥費3萬余元,并在網上幫助其募集善款2萬余元。

  “去年五一全公司放假,不存在加班導致死亡的情況。從法律上,公司對章某的死亡沒有任何責任,出于人道主義,公司已經為其墊付醫藥費并募捐。原告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因此請求法院駁回。”代理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