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4月初,金水路多家單位停電持續近一周,遭受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起因是一家市政工程公司在養護道路,挖斷了金水路上一處電纜線。雙方經過一個多月的協商,始終未能達成一致結果,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鄭州晚報記者 王軍方

  停電6日6夜

  一賓館損失數萬元

  “4月3日夜間,鄭州市市政設施維護公司養護路面時,將我公司位于金水路上市婦幼保健醫院附近的電纜線挖斷,造成6天6夜停電。”昨日,鄭州市良友賓館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趙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96678投訴說。

  他說,此次停電造成了數萬元損失,其中,電纜線對接3萬元,供電局配電房開關更新2.5萬元。

  電纜埋得淺

  道路施工被挖斷

  事發后,施工業主單位鄭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工程科劉科長說,原因是該公司埋設的電纜線距離地面只有10多厘米,不符合相關規定。他還向記者提供了國家相關部門印發的《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根據這個《規范》規定,“電纜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當位于行車道或耕地下時,應適當加深,且不宜小雨1.0m”。

  對于此規定,趙先生提出異議。這個規定是2008年4月1日起實施的,而他們施工電纜線的時間到現在已經有20年左右了,遠遠超過了《規范》制定的時間。同時,他認為,金水路經過多次維修,現在的路面并非當時他們施工的路面,當時,他們的電纜線距離地面也沒有這么淺,他們施工時找的也是有資質的公司。

  趙先生說,他們已準備好了起訴書,準備把施工單位告上法庭。

  昨日,劉科長表示他們會和該公司再次進行協商,劃分各自承擔的責任,如協商不成,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