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城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對全市共享單車立規矩。對此市民怎么看?大家對共享單車的管理還有什么意見?

  一提起共享單車,不少市民最先想到的就是扎推,“就是亂停亂放比較嚴重,有的地方就疊了很大一堆在路邊,一個是影響市容,而且也比較浪費。”“現在都太扎堆了,全部都在各個地鐵口附近放著,進站都需要繞半天。”

  為了避免這種亂象繼續下去。10月24號,城管部門公布了《市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服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辦法》規定了禁止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廣大市民應愛護車輛,不得故意損害、破壞,不得私自占有、公物私用等。同時,還規定了消防通道、盲道、綠化帶、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天橋(過街通道)、道路交叉口(轉彎處及其兩側10米范圍內)等區域禁止停放共享單車等。 這些規定的出臺都得到了市民的普遍支持,“這樣挺好的,不亂放了。”“挺好的,就是應該更規范。”“完善了更好一點,促進人們自覺。”“執行這個規則是對的,也是對人民素質的提高。”

  另外,在《關于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中還對企業合法經營、文明經營及個人文明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做出了規定。其中,要求共享單車企業應配備滿足車輛周轉與維修需要的停車場地,配備與車輛投放規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員,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智能通訊控制模塊的智能鎖。

  同時,企業還必須建設滿足投放車輛停放、具有電子圍欄等車輛定位停放技術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標準化停車場,逐步推行個人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完畢后,必須把車輛送至電子圍欄還車。作為共享單車企業之一的哈嘍單車政府事務部經理申重陽表示,他們也會加強自身的管理來規范共享單車的運行市場:“根據實際情況,加大我們的調度,及時將車輛整理停放在應該停放的地方,對于用戶如果他亂停放的話,我們會進行一個信用分數的扣除,如果多次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會對他進行扣款,通過這兩個方面進行一個約束。”

  記者 李澎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