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后,劉月見胡先生堅決不與自己結婚,再次與胡先生簽訂協議,約定雙方自愿分手,胡先生一次性賠償劉月10萬元現金,孩子出生后撫養權再行商議。
劉月拿著10萬元回到了安陽老家待產。
今年8月孩子出生后,因撫養權問題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劉月于10月將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胡先生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1000元。
在法院主持開庭及調解中,胡先生也多次痛哭悔不當初,讓自己飽受這般折磨,也深深地傷了深愛他的善良的妻子和可愛的孩子。
此時胡先生與前妻已辦理了復婚手續,所有收入全由妻子保管,便不愿支付撫養費。法院工作人員到胡先生家里對其和其妻做工作,希望胡先生承擔相應責任。
胡先生及妻子考慮再三,同意支付撫養費,但認為劉月要求撫養費數額過高,后經多次調解終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胡先生每月支付給劉月撫養費600元,至孩子年滿18周歲。
■聽聽法官的話
“耐得住平凡,抵得住誘惑,才能經營好家庭”
“此案再次為那些婚姻中的男女和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敲響了警鐘,一定要珍愛來之不易的家庭,珍惜眼前人。”辦案法官表示,男女雙方從辦理結婚登記的那一刻起,就明確了夫妻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婚姻就是柴米油鹽鍋碗瓢盆,更是對夫妻雙方的約束。耐得住平凡,抵得住誘惑,才能經營好家庭。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