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去年12月15日零時26分,河南省長垣縣皇冠歌廳(皇冠KTV)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123平方米,造成12人死亡,2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57.64萬元。今天上午,法晚記者從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悉,事故追責已經做出,經調查認定,長垣縣皇冠歌廳“12·15”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26人被處理,其中,長垣縣蒲東派出所副所長、長垣縣消防大隊代理大隊長、長垣縣公安局副局長、鄭州市金水區衛生局黨組副書記等6名官員被立案偵查。該KTV控股人、經理、收銀員等8人被司法機關采取措施。
事故直接原因為皇冠歌廳吧臺內使用的電暖器,近距離高溫烘烤違規大量放置的具有易燃易爆危險性的罐裝空氣清新劑,導致空氣清新劑爆炸燃燒引發火災。
(一)司法機關已采取措施人員(8人)
1。孔維凱,皇冠歌廳控股人,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被長垣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尹軍偉,皇冠歌廳經理,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被長垣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3。郭東蘭,皇冠歌廳收銀員兼采購員,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被長垣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4。李遠,皇冠歌廳收銀員,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被長垣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5。孔維威,皇冠歌廳登記法人,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取保候審。
6。焦路遙,皇冠歌廳主管,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取保候審。
7。焦黎鵬,皇冠歌廳主管,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取保候審。
8。牛愛穗,皇冠歌廳水吧服務員,2014年12月15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長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7日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