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記者 張杰

  今日話題

  當看到某人右手食指內關節有老繭時,判斷此人已用槍多年,不是警察就是士兵,又或者是殺手;當看到某人的打火機上布滿劃痕時,判斷此人將鑰匙和打火機放在一起……這些神乎其神的推理常常出現在《神探夏洛克》這樣的藝術作品中,描述的正是“私家偵探”的辦案過程。而在現實中,我國的“私家偵探”可沒這么神乎其神,他們不僅沒有刑事案件偵查權,甚至沒有被合法化,以“私家偵探所”命名的公司更是被法律明令禁止。近日,就有一名“私家偵探”因在幫人調查過程中觸犯法律被刑事處罰。

  基本案情

  近年來,許多打著“咨詢公司”旗號的私家偵探所“幫助”已婚女性打起了婚姻保衛戰,為婚姻亮起紅燈的女性提供婚外情調查等服務,但“偵探”的調查卻會觸犯刑法。近日,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沒收非法所得20余萬元,并處罰金1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8月,王某因發現其丈夫出軌而想要離婚,但是考慮到爭取孩子撫養權、財產等方面的原因,希望可以搜集到其丈夫出軌的證據。后王某通過朋友推薦找到一家“靠譜”的本地私家偵探所,并通過微信與對方取得聯系,希望偵探社能幫其查找丈夫的開房記錄。2014年圣誕節前,在談好5000元的價格之后,王某通過支付寶轉賬將錢轉入對方銀行賬戶,并將其丈夫的身份證號發給了偵探社工作人員。三四天之后,工作人員先是通過微信將丈夫的戶籍、車輛照片發給了王女士,隨后又將多張開房記錄照片傳了過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為非法牟利從事“私家偵探”業務,先后接受多人委托,調查他人婚外情、個人行蹤等,采取安裝定位器、派人跟蹤等手段,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0余條,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0余萬元,其行為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