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頂替如果屬實 王娜娜咋維權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冒名頂替上大學的行為違法,且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首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和假冒。冒名頂替上大學即假冒他人的姓名。因此,對方冒名頂替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叫做人格尊嚴權。
其次,如果對方在冒名頂替過程中存在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或印章的行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張少春律師建議,王娜娜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維權。
■記者手記
誰促成了這場“變身”
“王娜娜”和她的父親還是不愿接我的電話。
寫這篇稿子時,我曾反復糾結,事件的曝光,會給洛陽、周口兩邊的家庭帶來什么“后遺癥”?
還記得“羅彩霞事件”留下的結果是,頂替者王佳俊離家出走,他的學籍、黨籍、戶籍被注銷,工作被開除,他的父親入獄??梢钥闯觯詈鬄橹冻龃鷥r的,是頂替者及其家長。而引起該事件的相關利益鏈條中那些模糊的東西卻在調解中悄然隱身。
如果王娜娜事件中,事實正如“頂替者”的父親在錄音中所說,花5000塊從中介買的指標,他和自己的女兒,是否也要付出如此慘痛的代價?
是誰促成了這場“變身”? 招錄環節是否“無辜”?這種現象如今是否已能杜絕?比起挖出“王娜娜”是誰,這些更應得到我們的關注吧。
新華網曾在“羅彩霞事件”火熱期間,發表過這樣的話:
高考的干凈度在某種意義上代表社會的良心,關乎社會各階層公平流動的可能。時至今日,我們不想看到像王娜娜一樣,被“偷去”合法身份的人們,在如何維權中無奈彷徨。也不想看到“頂替者”再成為唯一為這個“錯誤”付出代價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