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協商】 對方提出8萬元和解

  后來的日子里,一直是“王娜娜”的父親跟我聯系。他的態度很不穩定,一會兒說“你折騰也沒用”,一會兒又說“我可以賠償你一筆錢”。他說,可以給我8萬元,只要我不再追究。為此,我們還見面談過。

  8萬元,能彌補人生錯位的遺憾嗎?因為學歷不符,我連小額貸款都申請不下來,天知道以后還會有多少麻煩事!

  我想注銷學歷,停止“王娜娜”對我身份信息的盜用。

  2015年底,在周口市教育局信訪辦的協調下,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同意讓我與“王娜娜”到學校對證。我當時心想,只要對上身份證號,就能在學校領導面前證明“王娜娜”的假冒身份。

  來到學校的是“王娜娜”的父親,他帶著一張“王娜娜”的臨時身份證,號碼已成為412701開頭的周口市民身份證號碼,與當時她冒名上大學就讀時,用我的412728開頭的身份證號已然不同。

  更重要的是,這張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是“2015.10.28-2016.01.28”,對比時間,正是在我開始尋找“王娜娜”之后!

  而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查到的2006年畢業生檔案中,“王娜娜”確實是我的身份證號。

  學校領導無奈地說:“你們自己協商吧。”

  【無奈】因事情復雜放棄維權嗎?

  這張臨時身份證是真的嗎?

  我又回到了周口,在周口市公安局太昊路派出所,按照“王娜娜”臨時身份證上的號碼,警察幫我查到了她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等,她比我小了2歲。

  如果“王娜娜”已用了不同的身份證號,她為啥還能用我的學籍信息繼續工作?她侵犯了我的什么權利,我又該如何維權?身邊已有人勸我放棄,說這種事這么復雜,折騰到最后也不會有結果。也有人勸我說,既然人家愿意給你錢,你就收著吧,反正時間也回不去了。

  那么,這場人生錯位,就該以我的“放棄維權”而了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