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不否認有逐利的打假人 但不能以個例看待群體
當記者提起最近新聞報道過的,有打假人把真貨調包成假貨,來牟取不正當利益的事件時,趙正軍表示,“每個群體都有追逐利益的人,也有不擇手段的人,我不否認這個群體中有這種人的存在,但是個體不能代表群體,也不能因為某些人否定我們。”
“如果商超沒有我們這些人的監督,可能需要十年才能把缺位補上,但是由于我們去監督,這兩年明顯感覺到超市正規多了,也規范多了。”趙正軍告訴記者,他并不認為自己和商場是對立的兩面,很多時候,商場里有什么問題,相關負責人還會向他請教,“我去超市的時候,他們負責人也會跟我溝通,讓我挑毛病。”
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越來越高,趙正軍表示,這兩年職業打假人越來越多,據他介紹鄭州有近兩百人從事打假行業,“現在的法律政策是鼓勵消費者去維權,做打假人,一方面能保證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能凈化市場。”
提起打假人就頭痛
有時候真想打他們一頓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的征求意見一出來,最期待的莫過于被職業打假人打怕的那些商家,有人認為,如果此條例能夠通過,對商家來說就有了一層保護傘。
那些屢屢被“找茬”的商家,對職業打假人的態度又是怎樣的呢?
“有時候急了真想打他們一頓!”
據鄭州一大型超市的張經理介紹,他們商場開業不足一年,卻屢屢被職業打假人“坑”。所謂的“坑”,就是到店里找商品毛病。
“上次有個職業打假人過來,說買我們的食品過期了,但是我們每天都按時盤存,不該出現這種問題,后來想了想,估計是他把商品藏到商場角落,或者拿著假貨來找事兒。”張經理介紹,該職業打假人并沒有急著去食藥監舉報,而是跟他聯系談起了賠償。剛開始張經理并不同意對方要求的一萬元的索賠金額,但是幾經打聽、幾番咨詢之后,他妥協了,“沒辦法,幾乎所有商場都選擇私了,因為這種事情取證困難,一旦告到相關部門,或者去打官司的話,我們的時間成本耗費不起,最后想想私了算了。”
最終,張經理賠償對方4000元錢,但一提起這件事兒,他總是恨得牙根兒癢癢,“有時候真想找人打他一頓,實在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