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超)9月6日,省紀委通報了4起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
這4起典型案例分別是:
信陽市新縣政府黨組成員李良斌(副縣級)因分管單位多人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2014年12月,新縣林業局黨委原書記、局長華日剛因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現金,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4年12月,縣林業局黨委原書記、局長陳俊(接任華日剛),因春節期間違規發放補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2015年8月,縣林業局原副局長夏宗應、林業局下屬單位負責人扶曉平、汪立俊、余孝金、吳成元等5人因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015年11月,縣林業局下屬單位負責人謝祥、張志剛、工作人員胡玉新因套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作為縣政府分管領導,李良斌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在個別干部職工發生違紀違法問題后,仍然疏于監督,沒有強化管理教育,“一崗雙責”嚴重缺位,主體責任嚴重缺失,致使新縣林業系統“窩案”“串案”頻發。2016年5月,李良斌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邵宏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鳳山因班子成員違規操辦女兒婚宴被問責。2015年10月,周口市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彥彬,先后通知12名縣(市、區)工商分局局長、41名市工商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51名市轄區四個工商分局工作人員等,分三次在周口市某飯店操辦女兒婚宴,違規收受禮金41800元。邵宏偉作為周口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局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班子成員疏于監督管理,紀律約束不嚴,頂風違紀行為就發生在自己眼下,仍然視而不見,主體責任嚴重缺失。王鳳山作為市工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對同級領導的監督瞻前顧后、畏首畏尾,履行監督責任不及時、不到位。2015年12月,李彥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市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邵宏偉、王鳳山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