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代的愛戀純真美好,但若逾越婚姻和道德底線,則會給兩個家庭造成傷害。黃某在一場同學聚會時偶遇初戀情人,感情重燃雙雙婚內出軌,丈夫江某發現后多次規勸無效,憤而起訴離婚,12月21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駁回了江某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江某提出上訴。
2004年,經人介紹,江某和黃某相識5個月便登記結婚,婚后兩年生育一女,三年后又喜得一子,兒女成雙的四口之家在外人看來幸福美滿。然而隨著一場同學聚會,夫妻感情出現裂痕。江某稱,2015年底,黃某在一次同學聚會上遇到學生時代的初戀孫某,雙方互留聯系方式,盡管彼此都已成家,但隨著深入交流,兩人感情升溫,再次走到一起。察覺出黃某的異樣,江某偷偷翻看黃某的手機,發現了妻子出軌的事實,江某多次勸說,希望黃某能回心轉意,黃某卻不斷更換手機號及交友軟件賬號與孫某保持聯系。江某憤然起訴離婚,請求法院判令兒子由自己撫養,女兒由黃某撫養,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黃某賠償自己精神損失。
庭審中,黃某稱由于兩人婚前缺乏了解,雙方因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導致夫妻之間摩擦不斷,感受不到丈夫的關心和溫暖??紤]到孩子的健康成長,不想讓兩個孩子分開,堅決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在離婚案件中,準予離婚的法定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江某、黃某結婚多年,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雙方要相互忠誠、相互信任、相互愛護,共同維護文明和諧的家庭關系。黃某應端正婚姻態度,對家庭忠誠,江某也應關心、愛護妻子,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溫暖。雙方雖出現信任危機,但夫妻感情尚未徹底破裂,為了兩個孩子的健康成長,也為給彼此一個和好的機會,對于江某的離婚訴求,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趙市偉 馬巍紅
策劃:邢良峰
編輯:黃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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