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杜文育 通訊員 靳鑫

  一男子從網上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4月9日,許昌市東城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馬某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近日,許昌市東城公安分局接到線索:東城區(qū)某小區(qū)居民馬某從網絡上私自購買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接到線索后,東城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行動,對違法人員馬某進行核查。經核查,馬某從網上購買的多種化學用品,主要用于對零件防腐加工工藝的研究,經過準確稱量,其中硝酸銀100g、硝酸鉛500g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了解危險物品有關的知識及法規(guī)條文,避免因不了解、不知曉而觸犯相關法律法規(guī)。易制爆是指化學品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質。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通常包括: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部分有機物。同時,警方呼吁廣大市民撥打110積極舉報涉爆涉危違法犯罪線索,警民攜手共同維護好轄區(qū)的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