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14日晚,機場公安局組織特巡警、治安警、交警、消防民警和刑警等多警種聯合行動,集中夜查各類治安問題,凈化鄭州機場治安環境。

  記者 張華

  通訊員 趙鵬 邢旭強 文/圖

  夜查重點整治拉客叫客 檢查旅店賓館及空勤樓

  行動中,各警種分工明確,協同配合,重點強化T2航站樓出發、到達區治安巡邏和可疑盤查,重點打擊整治拉客叫客擾序、違反交通管理行為等顯性問題,重點檢查轄區旅店賓館和南航空勤樓等場所安全防范情況。當晚行動中,共盤查可疑人員53名、可疑機動車131輛,處罰違停違行機動車82輛,其間還對轄區各酒店賓館退乘候乘住宿的3個機組36名民航機組人員進行了安全防范教育。

  此次集中夜查是機場警方正在開展的“春雷”治安專項整治行動的突擊動作,是機場公安局根據前期行動評估分析和因應當前治安情勢采取的加強部署,將在今后一段時間內,結合轄區治安形勢不定日期、不定時段常態化開展,以增強和鞏固“春雷”行動效果。

  形跡可疑轎車內放把匕首,司機被行政拘留5日

  當晚行動中,民警發現一輛白色轎車形跡可疑,立即對該車和駕駛員紀某展開盤查工作,從該車左前門內側發現一把匕首,刀刃十分鋒利,屬于管制刀具。在民警向其宣講相關法律知識后,紀某對自己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當晚,紀某因違法攜帶管制刀具被機場公安局依法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紀某稱自己當時開著私家車來接親戚。

  河南機場警方提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