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開封訊(記者 崔學慶 實習生 崔志良)2016年10月,董某和李某經人介紹認識確立戀愛關系后,并雙方訂立婚約。董某給付李某彩禮款26000元整,兩人舉辦結婚儀式并共同生活兩個多月后,兩人解除婚約。通許縣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李某償還董某彩禮款20000元整,董某家中家電等財產退還李某。判決書生效后,雙方都未履行判決義務。無奈之下,董某申請該院強制執行。
據該院執行干警崔瑩瑩介紹,案件到達執行局后,執行指揮中心很快將案件下分給他們,在與董某和李某聯系后,分別對其進行思想疏導和勸解,在執行干警的努力下,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我們幫他們約定好時間,一方還彩禮錢,一方還家電,在執行干警的陪同下,李某找好搬家公司去董某家拉家電,同時李某給付董某彩禮款20000元整,從而使案件順利執結。”崔瑩瑩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