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國營 萌友 鄭軍 文圖
9月6日上午,在沁陽市柏香鎮新村,伴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焦作首例環境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該地開庭審理。法院現場審理并當場宣判,以被告人任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告人魏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受利益驅使 兩村民合謀赴沁陽獵捕壁虎
被告人任某、魏某家住武陟縣大封鎮大司馬村,多年來,該村就有在夏秋兩季夜晚捕捉壁虎售賣的習慣。因無蹼壁虎具有祛風、活絡、散結等功效,再加上與其它中藥材搭配,對治療中風癱瘓、風濕關節痛、骨髓炎、淋巴結結核、食管癌、肺癌、原發性肝癌、腸癌等疾病具有良好的療效,收購價格由幾年前的十幾塊錢一公斤增長到現在的50塊錢一公斤。
2017年9月9日傍晚,被告人某、魏某駕駛豫H87400號兩輪摩托車攜帶頭燈、粘桿、粘蠅紙、塑料桶等工具來到沁陽市柏香鎮新村,采取以頭燈照明、粘桿捕捉的方法獵捕壁虎,被該村巡邏人員當場查獲,二被告人共獵捕壁虎347只,其中被告人魏某獵捕153只、被告人某獵捕194只。

347只壁虎均系“三有”野生動物 價值17余萬元
根據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東營分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顯示,無蹼壁虎是爬行類動物,屬于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
該鑒定意見書指出,無蹼壁虎的存在,可以有效抑制蚊、蠅等昆蟲的無序擴增,間接幫助人類預防病疾、腸道感染等多種傳染疾病的病發和傳播。如果大量非法獵捕無蹼壁虎,導致該種群極度減少和滅絕,蚊蠅失去天數,無序大量繁殖,直接導致痢疾、腸道疾病傳染和蔓延,威脅人類社會生命安全,對生態環境和社會的危害是巨大的。
根據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2017年9月29日審議通過,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的國家林業局令第46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第四條(二)之規定,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按照所列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核算。無蹼壁虎的基準價值為500元/只,347只無蹼壁虎的涉案價值為173500元。這個價值包括動物保護、歷史文化、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經濟、社會危害等總體評估價值。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外回法路中心東營分中心的鑒定意見是,被告人魏某、任某非法狩獵347只野生無蹼壁虎,對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危害。
經當庭調解,公益訴訟起訴人沁陽市人民檢察院與被告人任某、魏某就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達成協議,由被告人任某賠償國家經濟損失22000元、被告人魏某賠償國家經濟損失20000元,兩被告人均當場履行。

犯非法狩獵罪 兩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任某、魏某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沁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任某、魏某犯非法狩獵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該院予以確認。本案系共同犯罪,應按照二被告人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任某、魏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二被告人主動賠償其犯罪行為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對其適用緩刑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任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告人魏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