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牟交警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忙了一天,心累體乏,往往會小酌幾杯來解乏,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極個別人酒后卻非出出風頭,做做出格之事,甚至有悖法律。這不,近日中牟交警在夜查酒駕過程中就遇到這樣一名司機。他緊張工作了一天,到了下班回家之時,身體困乏,很想喝上幾杯解解乏。但又想到家人一看到自己喝酒,這個也說那個也吵的,于是自己選擇了在外邊夜市上獨酌。誰知半酣之中回家時,結果遇到了交警。

  10月9日晚上,中牟交警朱志峰、馬富才等人根據大隊的統一安排,在新107國道與文瀾路交叉口附近設卡盤查,大約21時左右,一輛小型轎車自北向南行駛過來,可能是發現交警正在盤查過往車輛,想掉頭時已經來不及了,就把車停了下來。當執勤交警對其盤查時,這位駕駛人倒是明智,承認自己喝酒了。民警遂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顯示其酒精含量是17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遂將該駕駛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核查。

  經查,該駕駛人姓郭,現年30歲,是中牟縣鄭庵鎮人。據郭某供述,他是一名某快遞公司的卸貨員,當天他忙活了一天,下班以后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身困體乏,本想到家喝幾杯解解乏,但是又想到到家以后,父母及其妻子總是吵著不讓喝酒,就想著不如在外邊喝上幾杯,落個清凈,但是他卻沒有考慮到,自己喝過酒還要開車回家。于是,他就在鄭庵鎮的一個路邊夜市攤點,要了個小菜和半斤白酒,就這樣自斟自飲的喝了起來,就在這不緊不慢的進程中,一個多小時已經過去,酒也足了,飯也飽了,就開車回家,他沒想到就在他離家不足2公里的地方被交警查獲。

  后經抽血檢測,郭某的血醇含量是:345.29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機動車,中牟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對郭某實施刑事拘留強制性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 對郭某作出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