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間吃飯聚會是常事,但聚會后應(yīng)注意行車安全。2018年11月2日晚,同桌吃飯的好朋友就因為酒后駕車一起被交警攔下。

  當(dāng)晚,漯河市公安局開發(fā)區(qū)交管巡防大隊民警在解放路與韶山路交叉口開展夜查行動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小型面包車車速時快時慢,行駛軌跡極不正常。便上前示意該車靠邊停車進行檢查,車門一開民警就聞到了一股強烈的酒味,隨即對司機晁某進行酒精檢測。

  這時,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尾隨其后,駕駛員看見交警查車眼神有點躲閃,于是民警決定上前檢查一番,在與這名駕駛員進行簡單交談后,民警同樣聞到了其身上有一股酒精氣味,便立即對劉某進行酒精檢測。

  讓人沒想到的是,民警在對晁某、劉某進行處理時,他們兩人竟然是朋友,晚上的酒還是一起喝的。。。。。。

  后經(jīng)抽血檢驗,晁某血中乙醇含量為39.0mg/100ml,劉某血中乙醇含量為60.0mg/100ml。

  目前,兩人因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受到了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