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報道
這兩天
很多人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看到了一則尋人啟事

消息配發的圖片顯示,一名年幼的兒童坐在超市的購物車里,一臉天真爛漫的模樣。圖片中的兒童指稱是被拐的女孩。

求證
虛假消息曾多次被辟謠
10日晚,記者撥打了消息中所留的手機號碼,顯示為關機狀態。
經查詢,該手機號碼的歸屬地為沈陽市,被288個用戶標記為“遼寧省鳳城市香元日用品廠”。
早在2015年,這條尋人消息就曾在河南、上海、陜西、山東、福建、貴州、陜西、湖南等地廣為流傳,各地媒體經調查后均刊發報道表示“消息不實”。

該謠言曾在多地出現
10日晚,有理性的網友辟謠稱,“今晚朋友圈很多人轉發了……好幾年前的騙子信息,搜索一下就能查到。”

記者發現,轉發這條尋人消息的網友多為年輕媽媽群體。對此,有理性的網友認為:
孩子屬于弱勢群體,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刻意以孩子為工具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最容易引來人們的同情,從而達到傳播面的最大化。
其背后,無外乎出于兩種目的:在網絡上博取關注,達到心理上的滿足;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經濟利益。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類消息不僅在消費網友的愛心,
也污染了網絡環境。
網友不經核實就傳播“愛心”,
一旦不慎踩入了違法的“雷區”,
情節嚴重的會受到行政處罰直至刑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