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李瑋/文圖  

  為鞏固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成果,保持對電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及非法營運亂象打擊的高壓態勢、防止轄區“七類車”交通違法亂象反彈,保障群眾出行安全,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3月4日和5日,鄭州交警一大隊組織警力分別對轄區地鐵站點及周邊非法營運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老年代步、非法改裝電動摩托車等“七類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打擊。

  在4日的行動中,一大隊采取“警便結合、突擊查處”的方式對地鐵站點及周邊的“摩的”交通違法亂象進行查處,共計查扣涉嫌非法營運的電動摩托車18輛。在5日的行動中,一大隊除了依托固定崗民警對金水路、花園路路段上的“七類車”進行攔截外,還依托鐵騎警力、流動出警號警力對110指揮中心視頻巡查所反饋的區域及群眾反應的“七類車”出沒較頻繁的路段進行重點巡邏,開展巡弋糾違,共計查扣“七類車”32輛。

  據交警一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一大隊將持續組織警力積極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在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常態化治理的同時,針對“七類車”交通違法、電動摩托車非法營運行為進行重點查處。持續發力、重拳打擊,努力為市民打造有序、暢通、平安、文明的的交通環境。

  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朋友:“摩的”載客屬于違法行為,違法當事人要面臨交警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的嚴格處罰,乘坐非法營運車輛不僅危害生命財產安全,還會損害自身合法權益,請自覺抵制非法營運的“摩的”。駕駛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一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從嚴查處;對依法扣留的車輛,不能夠提供合法來歷證明的,不予發還車輛。利用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違規從事客運市場經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后及時移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