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河南周口一酒駕男被交警現(xiàn)場查處時無奈發(fā)出感慨:“緣分吶……“ 交警無奈解嘲:這種緣分不要也罷…”

  5月2日,正值“五一“假期,周口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副大隊長馬明港帶領(lǐng)大隊民警在芙蓉路與交通路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21時左右,民警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突然一輛自東向西行駛的紅色電動汽車形跡可疑,引起了民警注意。馬明港副大隊長隨即上前檢查,車窗還沒有打開完,就發(fā)現(xiàn)駕駛員一身酒氣撲面而來,更讓民警驚奇的是該駕駛?cè)诉€相當面熟,于是就有了以上對話。

  馬明崗清楚的記得:該駕駛?cè)艘粋€多月前,還是這個地點、大概相同的時間段、駕駛同一輛紅色新能源電動車被自己查獲,駕駛?cè)水敃r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并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

  民警隨后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jié)果為65.9mg/100ml,屬于二次酒后駕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guī)定,民警對駕駛?cè)送跄扯尉岂{的行為處以吊銷駕駛證,拘留五日,并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并對其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車輛行為進行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