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圖
6月23日,記者從鄭州交警六大隊獲悉,2019年6月18日下午,鄭州交警六大隊接到警情,在龍湖外環南路有一輛側翻的越野車,夜巡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到達后發現綠化帶里坐著一名女子,當接近她時立即就有一股強烈的酒氣,因該女子意識未完全恢復正常,民警先將其帶往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抽血測驗。
最后確定該女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1.84毫克達到醉駕標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考取。


廣大司機朋友們:酒后駕車的代價有多大,這起事故還只是單方事故,如果殃及到他人,后果將更加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