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夏萍
7月11日,鄭州市城管局通報今年第二季度共享單車運營服務管理情況,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是青桔72.9分,摩拜65.9分,哈啰62.2分(ofo未參與評比),排名末位的哈啰需核減5000輛單車。其中,多次發現有企業在市區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城管部門特別針對“哈啰出行”電動自行車,已暫停其租售業務。

據了解,此次按照市級考核成績占比70%和區級考核成績占比30%的原則,對市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是青桔72.9分,摩拜65.9分,哈羅62.2分。
根據考核情況,核減總成績排名末位的哈啰單車配額車輛5000輛,核減車輛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封存并運離鄭州,不得再次投放。因ofo單車破損率高,運維能力不足,未參與此次排名,根據要求ofo公司需清理破損單車。
多次發現在市區違規投放租八戒、悟空、萌小明等共享電動車及哈啰出行租售電動車,電動車的違規投放占壓市政道路,破壞市容環境,給鄭州市的交通秩序帶來嚴重挑戰。根據《關于市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服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市內不得投放電動自行車、助力自行車作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供市民使用。
此外,根據“迎民族盛會慶七十華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活動的要求,為切實做好共享單車的運維管理,各企業按比例對破損單車進行清理。同時共享單車企業要加大運維保障力量,做到在重點路段、重要部位出現單車積壓現象能夠在30分鐘內處理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