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耿彩霞 萌友 蔣若菡 文圖
2014年,被告人成某富向韓某軍借款人民幣720萬元,借期屆滿仍未償還債務。韓某軍向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法院判決被告人成某富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歸還韓某軍借款720萬元及利息。因被告人成某富未履行該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韓某軍向山陽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成某富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責令被告人成某富履行義務、報告財產等。但被告人成某富均未履行。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但被執行人成某富以各種理由拒絕。經執行干警多方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成某富隱瞞自己擁有的武陟縣某家庭農場、焦作市某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等資產。另查明,被執行人成某富名下多張銀行卡現金流較大,資金均為到賬之后立即轉出,且其有購買股票和保險的記錄,致使該案件無法執行。承辦法官決定對被執行人成某富采取拘留措施,其釋放后仍不履行義務。在執行干警多次溝通下被執行人成某富來到法院并書面保證回去貸款償還韓某軍借款720萬元及利息。直至今日,被執行人成某富僅歸還申請執行人韓某軍借款人民幣20萬元。
被告人成某富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隱藏、轉移自己的財產,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因此,被告人成某富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