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是保障。“現在規矩多了、管得嚴了,但干部更敢甩開膀子干活了。”全國人大代表、三門峽市委書記趙海燕說,在落實“4+4+2”黨建制度體系中大家感到,干部的行為邊界被界定得很清楚,大家明白“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可以放開手來干。
同時,從嚴管理更要把干部管活。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公務員、對干部不作為行為專門出臺治理懶官怠政問責辦法等措施,進一步激發了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
趙海燕建議,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多樹立身邊的典型,可以通過身邊的人和事來教育激勵人。
3 反腐倡廉治有“實策”
從嚴治黨,關鍵在“治”。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一年來,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一批腐敗分子受到懲處。
數字顯示,2015年,我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812起,處理5070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3993人,對940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追責問責,打造了一支信念堅持、清正廉潔、敢于擔當的,能打硬仗的干部隊伍。
“報告指出,少數干部不作為、不會為、亂作為,一些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容忽視。這就讓我們增強憂患意識,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懲治腐敗這一手必須緊抓不放、利劍高懸。”全國人大代表、駐馬店市委書記余學友說。他認為,必須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緊緊盯住“關鍵少數”,繼續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堅決查處不收斂不收手行為,持續保持高壓震懾態勢,做到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
談起熟悉的反腐話題,全國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凌解放)認為,我國的反腐已經走上常態化、制度化的道路,目前為反腐建立起來的巡視制度、督導制度、民眾監督制度、互聯網監督制度等造就了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歷史時期都不曾有過這樣的力度。
當下,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怎樣才能實現從“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上發展?
二月河建議,一是貫徹執行中央“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要求,加快制度建設,創造沒有條件腐敗的環境;二是引導官員、企業家等對腐敗產生厭惡,把自己的人格當成最重要的。其中,需要汲取傳統文化營養提升道德修為。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留下了非常寶貴的文化資料,應該好好挖掘和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