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通報5起“四風”和腐敗典型案例

  近日,焦作市紀委通報了5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典型案例。分別是:

  博愛縣柏山鎮財稅所原副所長張繼才挪用公款問題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張繼才利用職務便利,分5次將公款1010萬元轉入個人銀行賬戶,購買理財產品,累計獲利10919.05元。2015年6月11日,博愛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張繼才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2015年12月25日,博愛縣紀委給予張繼才開除黨籍處分。

  沁陽市山王莊鎮楊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正國、支部委員李正欽、村委會委員王小果私分樹木補償款問題

  2013年9月,李正國、李正欽、王小果在協助山王莊鎮政府發放哈鄭特高壓輸電線路施工樹木補償款中,虛報冒領補償款159975元。其中,李正國私分19975元,李正欽私分2萬元,王小果私分2萬元。2015年12月14日,沁陽市紀委給予李正國、李正欽、王小果三人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孟州市西虢鎮韓莊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主任喬立志違規占地、坐收坐支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08年10月,喬立志租用韓莊村一組耕地9.91畝,私自建設木材加工廠和門面房。2015年,焦作市國土資源局對喬立志未經批準占地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2009年至2015年,韓莊村委會以備用金名義提取占地補償款1985718.70元,發放給村民后長期不報賬,坐收坐支,違規列支,白條列支。2009年至2015年,韓莊村委會違規列支餐費92880元,違規列支村組黨員干部考察旅游費92150元。2015年12月22日,孟州市紀委給予喬立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解放區郭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偉之違法批劃宅基地問題

  2011年4月,郭村村委會未經批準擅自在郭村和后莊村交界處批劃宅基地,占地面積18560平方米。2015年4月29日,焦作市國土資源局對郭村村委會作出行政處罰。2015年12月23日,解放區工業園區黨委免去李偉之黨支部書記職務。2016年1月,解放區紀委給予李偉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修武縣王屯鄉東延陵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小永審核貧困戶把關不嚴問題

  2014年7月,修武縣王屯鄉東延陵村在申報貧困戶工作中,將夏某等3戶不符合標準的公職人員申報成為貧困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6年2月25日,王屯鄉黨委給予張小永黨內警告處分。